观察:楼市调控“七寸”痛 住房保障伞难撑

2007-03-02      来源:沂南县房产管理局   浏览次数: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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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楼市调控“七寸”痛 住房保障伞难撑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时间:2007-3-2
 
    我们的“杞人忧天”系列跨越戌亥之交,今天走到最后一辑,最终的关注点落在了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要一环,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之上。
    主管部门一再三令五申,一再给出最后通牒,努力可谓从未间断,但是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还远不能称作尽善尽美:廉租房“应保尽保”显得有些信心不足,经济适用房的运营方式则有待突破,限价房则更是遭遇政策与市场的博弈,有时两面为难。可以说,这项工程尽管已经成绩斐然,但是难以覆盖更多的弱势群体,依旧是调控难以回避的“七寸”之痛和头等大事。
    路依旧漫漫其修远。这住房保障制度的大伞,距离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目标,究竟还有多远?(柯鹏) 
     廉租房 “应保尽保”缺信心 
     在多种保障类住房中,廉租房的功能受到业界普遍认同,而基于一直以来存在的廉租房建设量不足的局面,此轮房地产调控能否令廉租房制度落实到位成为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
 廉租房,在我国香港又被称为公屋,是一种政府负责运营,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租赁住房的居住保障形式。廉租房制度也一直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原本各地早应该建成的廉租房制度在落实中却不尽如人意。
     去年5月,“九部委十五条意见”中就规定,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房的建设规模。到去年12月初,建设部表示,全国仍有5个省(区、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制,19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并再次督促上述城市务必于年底前建立并落实廉租房制度。而在今年春节前,建设部又通报了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仍有145个地级和县级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房政策不仅存在地方制度缺失,还有持续多年的供给不足问题。资料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廉租房建设投资不足商品房投资的2%,去年全年投入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金不足20亿元。而中国内地城镇低保人口总量2200万,原则上这些人口都属于住房保障范畴。为此,今年2月,建设部在通报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时特别强调了“应保尽保”,对符合廉租房入住标准的低收入群体实现全覆盖。
    专家由此推测,今年中央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投资重点将从经济适用房转为廉租房,以解决最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但是,能否对2200万人做到“应保尽保”,专家仍有质疑。
    一直以来,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成为地方政府迟迟不愿推进这一工作的主要原因。“持续上涨的地价直接导致廉租房建设成本增加。另外,廉租房的租赁管理是一个长期繁杂的工作,做的不好就会引发社会问题。”华东某市的政府工作人员称。因此,为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宁愿收购开发商已经建成的物业,用于充抵经济适用房,并多数为出售形式。“开发商卖给政府的多是位置朝向等不是很好的房源、市场上不好出售的产品,这样的话,为中低收入者平等提供高品质住房的目标就变味了。”有业内人士表示。
    正因为看到了廉租房落实不力的主要原因,建设部在提出“应保尽保”原则后,又对廉租房建设资金问题进行再次明确,包括对166个尚未上报和承诺从土地收益中提取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城市提出要求,并且必须在今年5月1日之前上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在上报并承诺提取比例之后,地方政府还须向建设部提交具体的廉租房建设规划,包括城市“应保”总量、目前覆盖总量、未来1年建设规划等内容。
     据了解,在去年土地出让金重新分配的方案确定之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就已经要求各地方政府明确承诺土地收益中多大比例用于廉租房开发建设,但受制于地方财政现状,大部分城市并未尽快落实。不少专家则表示,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应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如地方政府发行公债,或尝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利用政府以外的财力,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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