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外租房的市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子还没有到期,由于种种原因房子被房东卖掉了,新房东可能会将自己撵出去,想找原房东解决问题,电话不通、见不到人,新房东又是一副蛮横的样子,最后吃亏的只有租房客,那么合同期间房子被出售,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呢?
2011年陈先生在某小区租赁了两间门面房,做了五金生意,由于担心房租上涨,陈先生与房东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2012年12月房东将陈先生租赁的两间门面房买个了刘女士。签订完购房合同并顺利过户。刘女士本来打算用这两间门面房开个小超市,所以提出与陈先生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陈先生尽快搬出去,最后期限是2013年1月。
由于未能找到合适的房源,陈先生未能如期搬离,刘女士便采取了断水断电等一系列措施,严重影响了陈先生的正常经营。
律师认为,陈先生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在房子出售后仍然有效,在不变更房屋用途的情况下,陈先生可以继续使用房屋经营。同时律师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通过书面形式约定租金、租赁时间、房屋用途等,这样遇到纠纷时,才能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