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开发商为了使房子更加吸引购房者的眼球,纷纷打出了各种赠送口号,比如买房送地下室、买房送露台、买房送私家花园等,购房者总是认为加上开发商赠送那些面积,总房价还可以接受。但是这种赠送行为却暗藏猫腻。
赵先生前2007年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自从入住后赵先生就发现地下室一直渗水,赵先生多次找到物业和房管局,希望能够维修一下,彻底解决漏水的问题,没想到却遇到了双方互相踢皮球,房管局表示,地下室是赵先生购房的时候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在房产部门维修范围内,如果赵先生想进行维修,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只能自掏腰包。
律师认为,像赵先生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幸运的,有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本身就是违建,购房者在遇到买房赠送***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是否属于公摊部分,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赠送部分属于公摊面积,那么赠与行为是无效的,购房者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