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可打击炒房避免误伤

2013-03-31       浏览次数: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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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各地陆续公布了新国五条地方细则,细则的内容都体现出了较大的变化,其中也有规定是强调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加大市场的监管,但是近年来国家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落实的并不顺利,对此有关业内人士就表示,实现信息联网有益于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才能保证新政的落实,
    专家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个有效的市场需要有完备的信息,有信用的供求双方组成,因此强化企业信用管理,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房地产宏观调控关系紧密,它将为宏观调控提供最基础的数据支持,此前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屡次提到打击炒房投机,然而由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直未能建立起来,一个人拥有多少套房产,都分布在什么地方,何时购买都无从查证。专家认为,没有这些信息,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少依据,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不仅可以为政府指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也可以防止由于信息不透明导致的虚假炒作、哄抬房价等。
    专家强调,实现房产信息联网的范围扩大,才能避免相关政策导向出现偏差,投机需求得不到抑制,或者改善型需求被误伤等,达不到最终的调控效果。既然信息联网有益市场监管和运营,为什么实行起来如此困难呢?专家认为各地网签内容、购房合同等不是全国统一的,基层房地产信息建设相对滞后是阻碍房地产信息大面积联网的因素之一,同时,即使实现信息联网,也存在一些难以覆盖到的房产,比如一些单位分的公房等。除此之外,专家认为,信息联网还需要突破量大瓶颈,首先是安全立法的缺失,如何保证个人信息数据完整性保护及隐私权得到保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法律予以界定。其次,三、四线城市联网存在技术和资金的支持。业内专家提醒说,信息联网已经是大势所趋,技术层面已经不存在问题,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存在合法查询权,所以实现信息联网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新政中提到,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末期,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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