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房产 该如何处理?

2013-06-07       浏览次数: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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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以后,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的话题是越来越多,一些年轻人甚至刚开始谈对象就想着以后离婚如何处置房产,结婚多年的夫妻甚至因为房产分道扬镳,不过这些都有办法处置房产,毕竟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拿着补偿就OK了。

随着房价的一路走高,尤其是一些位置比较好的房子,夫妻双方都想得到,而且这种情况很难协调,更有一些即将离婚的夫妻,银行贷款还没有还清,这样的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认为,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未还清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夫妻双发共同承担。如果离婚双方都想得到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老话说得好“前世五千次的回眸才换回今生的擦肩而过”、“千年修得共枕眠”,通过这些我们就可以看出修成夫妻不容易,不要因为一时不和就闹离婚,“房市有风险、离婚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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